臺州血鉛事件必須徹底改落實責任
來源:浙江在線 日期:2011-5-5 作者:全球電池網 點擊:
喧囂一時的臺州血鉛事件,目前似已進入尾聲。
臺州速起蓄電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應建國,已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批捕。對此事負有直接責任的路橋區環保局一名副局長、峰江街道辦事處一名副主任、路橋區環保分局城南環境監察中隊中隊長等3人,此前已被停職檢查,其他相關責任正在調查中。
問題是,此事若就這樣了結,那些血鉛超標的168名群眾怎么辦?4377平方米土壤鉛含量超標的農田怎么辦?41萬元的財產損失又該怎么辦?
如不出意外,最后多半又是當地政府負責“善后”,拿納稅人的錢來填補,再作一些無關痛癢的處理。
然后,當官的繼續當官,排污的繼續排污,投訴的繼續投訴。
目前看來,此類事件的再度發生幾乎是在所難免:
試看,作為重點監控的蓄電池企業,存在如此嚴重的違規排放行為,當地環保部門竟然沒查出問題?村民的多次投訴,到了當地環保部門負責人口中,竟是“沒有群眾舉報”……
這種環保監管的力度,這種處理投訴的態度,早已不是一種疏忽,而是一種失職,一種放任。
因此,如果該嚴查的不查,該追責的不追,那么,類似“血鉛事件”很可能還會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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